国电投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办公楼
国电投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办公楼消防水、生产区域消防报警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对国电投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办公楼消防水、生产区域消防报警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招标编号:GJD*
标段名称:国电投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办公楼消防水、生产区域消防报警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标段范围:
1.更换生产区域消防报警控制主机及其控制设备硬件、软
件,系统调试、试验。
2.行政办公楼建设消防水池,更换损坏、老化的消防栓、自动喷水系统等消防设备,恢复机械防排烟系统,系统调试、试验。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费用:元/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安全要求:
6.1未被集团公司、河南公司列为供应商“黑名单”或“严重不良行为”且在惩戒期内的。
6.2投标人在近3年(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释义同下”)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6.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三年无事故证明,或投标人承诺函)。
7.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投标单位股权结构的企业图谱等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或单位高管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及高管关系图谱等证明材料)。
8.投标人与国家电投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法律纠纷。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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