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月起,一江两湖七河开始十年禁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如今生态环境保护被日益重视,在农村也是如此,保护绿水青山已经刻不容缓。因此,各地陆续对山林河湖实施“禁猎”“禁渔”。例如,在我国最大的河流长江流域,早在18年前的年,就已经开始实施分时段的休渔期,休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活动。
现在时间到了年,长江流域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又出现了新的变化。近年来,为期3个月的休渔期虽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的休养生息,但部分渔民为了谋求经济利益,出现了使用电鱼、毒鱼、“绝户网”“地笼”等违法捕捞方式,竭泽而渔,还是危害到了长江的自然生态环境。
为了进一步保护长江流域生态资源,恢复长江渔业资源,国家已经升级了长江流域的禁渔期。从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经全面禁捕;而从年1月1日起,则正式升级为长江干流、大型通江湖泊以及重要支流全面禁渔,为期10年。
“十年禁渔”,涉及的是长江干流、两个大型湖泊以及7条重要支流。两大湖泊即鄱阳湖和洞庭湖,7条重要支流则是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合称为“一江两湖七河”。下月起,“一江两湖七河”就将全面禁渔。
全面禁渔,意味着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包括钓鱼、渔网捕捞、地笼等等,都不能再进行了。受影响最大的,自然就是这些河湖沿岸“靠水吃水”的渔民了。为了保障禁渔的顺利推进,也为了保证渔民在禁渔之后的生活,各地都实施多种措施,一方面积极安置渔民转产,保障渔民顺利再就业;另一方面,对转产渔民发放退出补贴,对上缴渔具、渔船,实施“渔船上岸”的渔民,发放补助资金。
尤其要注意的是,禁渔期内,对出现的各种违规捕捞,尤其是采用电鱼、毒鱼、炸鱼、地笼网等形式的违规捕捞,更要严加惩治,不仅罚款,严重的还要入刑。例如,前不久,四川达州查处了一起违规电鱼案例,两名村民采用电池、变压器、两根鱼竿、渔网组合的电鱼工具非法捕捞渔产品,由于及时发现,两人电鱼“渔获”如下:4条鲫鱼,重0.5千克;11条白条,重0.06千克;1条鲢鱼,重0.07千克;总共0.63千克。经评估,二人的电鱼造成渔业资源损失合计.7元。
最后,此二人不仅要赔付渔业资源修复资金.7元,还被判处拘役二个月。虽然两人采用电鱼捕捞的鱼不多,但电鱼本身就属违规,更何况处于禁渔期内。
因此,“一江两湖七河”沿岸的农村人,一定要注意,禁渔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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