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1355年,历史上最残忍的凌迟酷刑,
记得上学学历史时,总对朝代名称和顺序记不住,忽然有一天,看到一首朝代更替顺口溜,顿觉中国五千年的各朝历代,原来是可以这么容易记住的。这个顺口溜就六句:“唐尧禹舜夏商周,春秋战国乱悠悠;秦汉三国晋统一,南朝北朝是对头;隋唐五代又十国,宋元明清帝王休。”
在上述顺口溜晋朝之后的南北朝时期,凌迟这一刑罚,第一次载入史册,当时还不叫凌迟,叫“轻刀脔割”,是北朝时东魏北齐之交发生的事。东魏孝静帝年轻,权臣高欢掌权。公元年,高欢死,其子高澄继位,继续控制孝静帝,掌握东魏大权,且权势更大。在一次南下江苏攻打梁国的战争中,高澄俘获了徐州守城长官兰钦子京。兰钦子京是个美食家,擅长烹饪。高澄就强迫他做自己的大厨。
公元年8月的一天,高澄在自己家与亲信们密谋逼迫东魏孝静帝禅位之事,被大厨兰钦子京偷听到。当天,兰钦子京瞅准机会,将时年29岁炙手可热的高澄杀死。
高澄死后,其弟高洋接过哥哥的权柄,并于公元年取东魏而代之,成为北齐开国皇帝。高洋为报杀兄之仇,命人将兰钦子京“轻刀脔割”,具体操作办法是,用鱼网紧裹赤身的兰钦子京,用锋利的薄刀片将其身上露出鱼网的肉一片片割掉。就这样,割下一层,缩紧鱼网再割一层,如此往复,慢慢将兰钦子京“千刀万剐”,直至断气为止。
这便是第一次载入史册的名曰“轻刀脔割”事件,也就是后来的凌迟。
《现代汉语词典》里,对凌迟一词的解释是:“古代的一种残酷死刑,先分割犯人的肢体,然后割断咽喉。”
商朝纣王在位时,为了镇压反抗者,在铜柱上涂油,下燃炭火使热,令有罪之人行其上,辄坠炭火中活活烧死。这种酷刑叫炮烙之刑,但其残酷程度远不及凌迟。凌迟之刑可以让犯人三天不死,炮烙则不能。
其后,凌迟处死要犯,被历代封建王朝所效法,还载入了皇朝法典。
隋朝很短暂,到了大唐,也有用凌迟之法处死人命的记录,但很少。公元年,唐玄宗李隆基甚至考虑要废除死刑。如果没有后来的安史之乱,盛世大唐在刑律改革上,说不定会有根本性突破。
唐朝灭亡,天下大乱,进入“五代十国”时期,乱世用重典,凌迟之刑开始普遍盛行。契丹族在北方建立的辽朝,就第一次把凌迟写入朝廷法典,成为与绞斩并列的公刑。到了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着力纠正五代十国之弊政,再次规定重罪只用斩绞,不用凌迟。
北宋末年,凌迟之刑再起。到了南宋,凌迟又多了起来。南宋礼部郎中兼实录院检讨官、著名词人陆游,当时曾上奏朝廷,力主废除凌迟,却未能如愿。
到了明朝,凌迟之刑遍地开花,明太祖朱元璋的残忍,超过历朝。朱元璋曾亲自撰写《大诰》,警告天下,轻罪可以重判。其后的明朝继位皇帝,多数有过之而无不及。明朝对犯人的凌迟已发展到千刀以上。
明朝第十位皇帝朱厚照,杀大太监刘瑾时,要求“凌迟三日,锉尸枭首”,结果刘瑾被剐了刀。对刘瑾行刑时,还每剐10刀歇1次,目的是把昏死过去的刘瑾叫醒,以防他不知疼痛。
明朝末代皇帝崇祯,凌迟处死过两位大名人,其中一位就是忠贞报国,一心抗击清兵的名将袁崇焕,罪名是叛国通敌,被刀凌迟处死。这是一件天大的冤案!
清朝的凌迟,虽然没有明朝那么残忍,却也很普遍。比如,打骂长辈、师傅要凌迟,杀人要凌迟,逼人致死要凌迟,劫囚、越狱要凌迟,掘坟、盗墓要凌迟,等等。
石达开兵败大渡河后,被处以凌迟,刽子手割其刀,石达开一声未叫,乃真英雄也。处死石达开,是慈禧下的令,但慈禧只说“就地正法”,并没有说凌迟处死石达开的话。
清光绪年间,刑部尚书、法学大家薛允升曾呼吁从《大清刑律》中剔除凌迟。
年4月,杰出的外交家、法学家,中国近代第一个留洋法学博士,曾任清朝驻美国公使的伍廷芳,与修订法律大臣、法部右侍郎沈家本一道,上书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情辞肯切,论据充分地请求从《大清刑律》中永远删除凌迟。
掌握朝中大权的慈禧看了两位法学大家的奏章后,提笔批示:“我朝入关之初,立刑以斩罪为极重。顺治年间修订刑律,沿用前明旧制,始有凌迟等极刑。虽以惩儆凶顽,究非国家法外施仁之本意。”
慈禧没有犹豫,就批准了这个奏章。
从公元年北齐文宣帝高洋凌迟处死兰钦子京,开启有记载的“千刀万剐”犯人的先例始,至年4月,慈禧太后批准废止凌迟止,这一惨绝人寰的酷刑已断续实施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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